• 14049阅读
  • 603回复

鱼叉党员之家--学习党章好榜样!!! [复制链接]

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0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,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,在通常情况下,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。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。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,如无特殊情况,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1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,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,各部门、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,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2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。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可以请求改变;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,下级组织必须执行,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,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。
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,必须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3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,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决定重要问题,要进行表决。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,应当认真考虑。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,双方人数接近,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,应当暂缓作出决定,进一步调查研究,交换意见,下次再表决;在特殊情况下,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,请求裁决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4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,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,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,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。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;如遇紧急情况,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,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。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5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、地方和基层组织,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,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、教育工作、组织工作、纪律检查工作、群众工作、统一战线工作等,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6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7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,由中央委员会召集。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,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,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;如无非常情况,不得延期举行。
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,由中央委员会决定。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8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发帖
5969
美刀
4307057
鱼丸
2905
只看该作者 89楼 发表于: 2018-07-12
(一)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;
快速回复
限100 字节
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,可以用”恢复数据”来恢复帖子内容
 
上一个 下一个